1、通过邮箱、短信、电话等渠道接收的六大类紧急信息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2、报送程序
(1)工作人员(含话务员)在接收紧急信息后5分钟内,应口头向中心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报告。
(2)中心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县(市)、区(开发区)信访部门(总值班室)、相关部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3)核实相关情况后,中心主要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口头向市信访局分管网络信访工作副局长、市信访局局长汇报;同时,根据市信访局领导意见,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市涉稳信息处置中心汇报。
(4)情况紧急、情势危急情况下,工作人员(含话务员)在接收紧急信息后5分钟内,可直接口头向中心主要负责人、市信访局局长报告,根据领导意见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以及市涉稳信息处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