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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信访局      时间:2022-10-09


黄石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住地上访的群众。处理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提出的信访诉求。

2、承办国家信访局(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办理或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助或直接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信访工作规定和意见。培训信访干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从单位构成看,市信访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市信访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根据工作职责,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办信和复查复核科、接访科共4个科室和市网络信访中心。

2.人员构成

按黄石市信访局“三定”方案,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下属二级单位参公事业编5名,机关工勤编2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包括机关行政编干部10人,下属单位参公编干部2人,工勤2人。另有政府雇员2人,已退休老干部有1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0.8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7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地址搬迁项目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10.8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77万元,增长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8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10.8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77万元,增长6.04%。其中:基本支出405.79万元,占本年支出66.43%;项目支出205.05万元,占本年支出33.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0.8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77万元,增长6.04%。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85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地址搬迁项目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一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一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7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地址搬迁项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2.69万元,占97.03%。主要是用于信访事务决算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万元,占2.97%。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9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08%。其中: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0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及退休人员的绩效奖励、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补缴、基本工资调标等。二是加办公地址搬迁项目费用以及矛调中心改造维护费。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8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拨付中央解难资金以及省级解难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69万元、津贴补贴54.70万元、奖金89.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45万元、住房公积金20.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1万元、退休费25.54万元、抚恤金18.16万元、生活补助5.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2万元。

公用经费4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8万元、印刷费0.31万元、水费0.67万元、电费1.95万元、邮电费1.49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4.96万元、工会经费5.27万元、福利费1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44万元,增长20.18%。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决算核算要求,统一口径核定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即全年预算数为全年实际支出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6万元,下降18.3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决算核算要求,统一口径核定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即全年预算数为全年实际支出数。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及保险。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6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决算核算要求,统一口径核定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即全年预算数为全年实际支出数。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信访局及其他上级领导来黄指导督导。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指示精神,厉行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20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详见附件:《2022年市信访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综述:项目压缩一般性支出后的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9.65万元,执行率99.42%。

主要产出和效果:(1)全市信访形势呈现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2022年全市受理办理信访事项12232件,来访2633件、同比上升24.26%,网上信访6912件。(2)阳光信访五率保持较高水平。2022年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为98.76%,责任部门及时受理率为99.82%,按期办结率为99.97%,信访部门参评率97.75%、满意率为97.66%、,责任部门参评率97.19%、满意率为98.14%。

2、解困资金项目综述:项目压缩一般性支出后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执行率75%。

主要产出和效果:2022年,该项目共帮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2个,救助慰问进社区、访民情、解难题信访群众和其他困难群众44人(户)。

详见附件:《2022年市信访局信访维稳专项项目自评表》

详见附件:《2022年市信访局解困资金项目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优化调整资金支出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单位)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