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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0-06-09

黄石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二、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预算报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表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表6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督察科、办信和复查复核科、接访科共4个科室和1个下属二级单位市网络信访中心。财政部门核定我局机关人数29人,现实际在职人数17人,离退休人数12人。

  二、工作职责

  1、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住地来访的群众。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务院国家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9、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10、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11、协调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2、总结推广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511.89万元,同比减少42.43万元,减幅7.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89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511.89万元,同比减少42.43万元,减幅7.65%。其中:基本支出435.89万元,占总支出的85.15%,项目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的14.85%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1.89万元,同比减少42.43万元,减幅7.6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5.89万元,较2019年减少43.43万元,减幅9.0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03万元,较2019年减少49.74万元,减幅13.71%。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较2019年有较大减少的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数3人。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10万元,较2019年减少7.59万元,减幅12.9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该项支出较2019年有较大减少的原因在于在职人数减少3人,故办公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76万元,较2019年增加13.90万元,增幅24.02%。主要用于基本离退休费、离休工资、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奖金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此项支出较2019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数增加了3人,故该项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76万元,较2019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为以下两个项目支出一增一减所致:(1)信访维稳专项经费60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增幅9.1%。主要用于专项信访工作中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等多项专门支出。(2)解困资金16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及对困难信访人的救助慰问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局机关及下属1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1.10万元,较2019年减少7.59万元,减幅12.93%,主要是减少了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6万元、水电费7.2万、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0.8万、维修(维护)费0.5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4.86万元、福利费6.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3.37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3.80万元,包括:货物类6.60万元,服务类7.2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具体分布为:      

  (一)基本支出

  1、日常公用经费3.80万元,其中:办公费2.6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

  2、交通费用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车辆维修费2.0万元。

 (二)项目支出

  信访维稳专项经费8万元,其中:信访设备购置费用4万元、信息技术网站维护费4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0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减幅2.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黄检查、督办、调研,接待外地来黄考察、学习等公务接待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2.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样,我单位2020年无出国(境)计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我单位有公务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我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已经批复。我单位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即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金额60万元。该项目由信访工作中多项专门支出组成,主要包括三级两会经费、联合接访经费、信访督察员经费、处突费用、信访信息化建设经费和信访律师服务费等。项目立项依据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的方案》黄办发[2013]27号文等。该项目绩效目标为:规范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加强部门信访工作,打造网上信访渠道,深入推进阳光信访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如下:


  第三部分   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9、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