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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09-29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群众和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受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书记市长信箱、短信、电子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方式提出的建议和投诉。

2)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征集、处理群众对政治、经济、文件方面的重要建议;综合分析、研究群众和信访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理论研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和完善政策的建议。

3)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通报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群众和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基本信息

黄石市信访局行政机构1个,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共计年末实有人数26人。另有聘用人员6人。有公务车1辆;单位分两地办公,局机关在市信访大楼办公,网络信访中心租用广电十八楼。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收入预算587.14万元,收入决算708.37万元,决算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了20.64%

本年收入708.37万元与去年同期732.83万元减少24.46万元,减幅3.4%,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687.61万元与去年同期679.45万元增加8.16万元,增幅1.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6.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6.15万元,增幅25.94%,增幅原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及奖励性补贴增幅差额;公用经费220.8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5.73万元,减幅44.9%,减幅原因:拨付给下级信访局拨款减少112.2万元。

2)重点项目对比分析。

本年项目经费支出16.6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4.52万元,减幅原因为拨付给下级信访局拨款减少112.2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29284.9元,占总支出数0.4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5349.9元,公务接待费用3935元,无公务出(国)境费用。我单位共有公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共计接待44人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1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33.18万元,增加了87.47%。增加了工会经费,维稳差旅费增加。单位职工的车补在其他交通费中核算。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为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本单位公用车辆1辆,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17年较上年资产减少了43.35万元,是因为公车改革,处置了公车3辆。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为了贯彻落实有关群众和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受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书记市长信箱、短信、电子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方式提出的建议和投诉,全市投入资金4100余万元,已化解重点信访积案700余件,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已化解400余件,规范使用中央、省级解难资金57万元,化解疑难案件57件。黄石市在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获“优胜单位”,排名从2016年第七名上升到2017年第3名,因平安建设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和一名个人三等功。

2、部门绩效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解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7年单位组织律师事务所30名律师,专门参与市信访局值班和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全市组织近400名律师,112个社区全部成立社区律师工作室,全市农村实现律师进村网络全覆盖;遴选了55名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化解群体矛盾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建立起黄石市律师顾问团专家库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建立市级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保险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各县(市、区)普遍建立综合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发现的问题是: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都集中在下半年支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加大资金的使用进度。

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3.1万元,完成预算数96.5%。主要产出和效果:2017年,2017年我市共办理信访事项14948件,全市信访机构及时受理率99.9%、责任部门及时受理率99.2%、按期办结率99.9%、信访部门满意率98.2%、责任部门满意率98.6%发现的问题: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都集中在下半年支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加大资金的使用进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