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信访局 时间:2024-04-22
来信人:陈某
来信时间:2024年3月21日
主要诉求:请求市场监督部门协调让大冶某美容店退还其已充值但未消费的680元。
承办单位:黄石市大冶市市市场监督
答复时间:2024年4月7日
答复意见:经查,信访人于2023年12月7日在该美容店充值了680元,用于预付未来的服务消费,但由于其个人原因,未能按照预期计划前往消费,在此期间信访人曾多次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商家未予以回应解决。经大冶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织调解,商家已退还信访人600元,信访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