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对我市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不断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1、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献计献策,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社会公共事务,都有权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撰写人民建议:
①建议人一般应署明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式等;
②建议一般应一事一议;有多个建议事项的,一般应分别提出;
③建议的标题一般为:“关于 ⅩⅩ 的建议”等等;
④建议的内容一般包括:针对的主要问题,解决该问题的主要办法、理由和依据等。
4、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
①属于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
②属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事项;
③应当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④学术理论;
⑤重复投递、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
⑥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⑦黄石市无权管辖的事项。
5、建议人如需另行寄送与建议事项有关的图片、声像资料、补充说明、背景资料等,请电传wlxf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