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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建议征集指南

   时间:2015-12-11

    欢迎您对我市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不断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1、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献计献策,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社会公共事务,都有权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撰写人民建议:
    ①建议人一般应署明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式等;
    ②建议一般应一事一议;有多个建议事项的,一般应分别提出;
    ③建议的标题一般为:“关于   ⅩⅩ   的建议”等等;
    ④建议的内容一般包括:针对的主要问题,解决该问题的主要办法、理由和依据等。
    4、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
    ①属于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
    ②属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事项;
    ③应当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④学术理论;
    ⑤重复投递、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
    ⑥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⑦黄石市无权管辖的事项。
    5、建议人如需另行寄送与建议事项有关的图片、声像资料、补充说明、背景资料等,请电传wlxf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