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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探索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新机制 自愿平等 依法据理 实事求是 无偿公益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16-02-14

    1月26日,黄石市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律师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会议,12名专业律师接受聘任后将正式履职。这是黄石市检察机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的一项有益尝试,也标志着以律师为主的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即将形成。

    据了解,近三年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涉检信访案件77件,缠访、闹访、重复访等现象时有发生,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压力较大。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构建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多元工作格局,黄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多次沟通协调,探索相关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检信访参与工作制度》和《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制度》。

    根据安排,从2016年初开始,受聘律师将每月轮流到黄石市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开展涉检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上述12名专职律师是从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等9家律师事务中精心选派的,他们业务能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在不同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律师将怎样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根据建立的相关制度,他们将采取“41”工作法。所谓“4”即律师通过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远程视频接访、联合接访四种方式接待来访群众;所谓“1”即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申诉人需要聘请律师代为申诉时,检察机关可约请值班律师接待,并为其选择代理律师提供便利。

    律师参与不是做检察机关的“代言人”,而是根据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四项原则保障当事人权益,对错误决定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对正确结论依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兼顾法、理、情,把矛盾化解在苗头。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张承俊律师认为,虽然是“受聘”去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矛盾,但将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与检察机关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是二者具有共同的职业信仰和价值追求。”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晔斌希望检律双方认真探索、总结分析,共同推进律师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接受律师监督,对律师提出的司法行为不严不实等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来自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等9家律师事务所的12名专业律师接受聘请,将通过参加接访和代理申诉等方式参与检察机关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