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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时间:2015-11-24

    近年来,黄石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扎实开展律师参与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活动,有力促进了信访法治化建设。
       一、主要作法
    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律师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意见》,财政部门每年拨付3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律师进社区送服务等活动。信访、司法部门在督促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对进驻信访部门律师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交通及伙食补助。市司法局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有律师履历的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印制工作记录本300本,免费发放到各社区。社区设立法律咨询岗(台),配备办公桌椅等设施,为律师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是建立律师参与群团组织调解纠纷机制。司法部门常年组织律师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合作,参与每年“3·8”国际劳动妇女节、“5·18”职工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公益宣传活动。成立了职工维权、青少年法律服务2个志愿者服务团,与妇联合作设立“12338”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服务热线。2008年至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00余人次,承办各类案件180余件。选聘青年律师担任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为青少年保护工作提供人力智力支持。
    二是建立律师参与调解群体性事件机制。2013年10月,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王镇6家“五小”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有毒气体、粉尘及废水,导致周边8个行政村2万余人砷超标,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6万元、其他损失740万元的严重后果,村民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要求解决环境污染及医疗保障问题。司法部门组织律师30余人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每户村民,吃住在基层一线,疏导村民情绪,引导村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一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实现了无1人进京赴省上访的目标。
    三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部门协调机制。把律师参与信访部门接访作为法治信访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周安排律师参与市县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坐班接访。2014年8月,在参与市领导接待米兰公馆小区4层以上住户群体反映4层以下商用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加设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信访问题时,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出商住业主新装电梯须报经装饰装修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后才可施工,住户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来行使监督权利。经过协调,商住业主在履行报批手续后按要求新装了电梯,当事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2013年1月开通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平台,升级改造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提供全天候接听服务。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怀孕或处于国家规定产假期的妇女、遭遇工伤的农民工和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律师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二、主要成效
    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信访问题的发生。2013年以来,律师每周四到社区坐班,接受群众咨询,帮助居民和社区解决涉法问题,一批小矛盾、小纠纷、小事件、小隐患、小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留隐患。截至2014年底,186名律师已全部进驻112个社区,接受咨询服务1637次,服务群众251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课堂46场次,服务群众1300余人;代理案件20件,提供法律援助13件次,参与纠纷调解560件。律师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得到群众认可和肯定,2013、2014年市级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5.6%和7.9%,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是引导了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律师在基层工作中,重点宣传《劳动法》、《合同法》、《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免费向居民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群众理性维权意识明显增强。2014年,进京非正常上访量同比下降60%,赴省来市异常上访量同比下降20%。呈现出走访量明显下降、网上信访量明显上升、信访秩序持续好转的“一下降、一上升、一好转”的良好态势。
    三是参与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市、县联合接访、信访听证会、非正常死亡、农民工讨薪、“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会商研判和协调化解,提供政策法律依据,对息诉罢访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等进行审查把关,推动重点疑难信访问题“案结事了”。2013年以来黄石市因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的信访问题达200余件,农民工讨薪信访问题70余件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该市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的原则,律师全部参与协调化解,结案率达到98%,期间未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事件和网络舆论负面炒作事件。
    四是推动了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在工作中,按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在依法按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信访人罗某因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上访12年,经反复协调多次仍不满意,常采用极端方式表达诉求,信访部门组织由责任单位、律师及信访人参加的评议会,在把握政策底线的同时,结合其家庭困难的实际,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权益。12名律师现场出具评议结论,获得信访人理解、接受和认可,使这一缠访闹访多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