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8月10日开始,对市信访局开展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于2023年9月5日截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组别 | 被巡察单位 | 接访地点 | 邮政信箱 | 举报电话 |
市委第四巡察组 | 市信访局 | 团城山桂林北路16号桂园宾馆(湖北理工学院内) | 黄石市委第四巡察组0024号信箱 | 18872181006 |
中共黄石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