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黄石市信访局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黄石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7

各县(市、区)信访局、局各科室(中心):

信访信息宣传(非应急信息)、社情民意调研是信访系统反映意见、沟通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塑造形象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全市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聚焦阳光、责任、法治、亲民“四个信访”,广泛开展信访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深入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服务中心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信访公信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发挥参谋服务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信息宣传和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柯其宏同志任组长,汪洪峰、柯志成、朱克神、谢先全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信访局、局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综合督查科负责。各地、各科室(中心)要把信访信息宣传和社情民意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全员抓信访信息宣传和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的格局。

三、工作目标

(一)突出重点。以抓好市级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为基础,重点加强在国家、省两级党报党刊、会议、信访门户网站等媒体上的宣传力度,争取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会议、信访门户网站等媒体上的稿件采用数量有明显增加。

(二)发送载体。

1、信访信息宣传类。及时宣传报道特色创新工作,扩大我市信访工作对外影响。向中央、省、市三级党报党刊(含电视台)投稿;向《人民信访》、《湖北信访》、《信访与民情》、市信访局工作简报等投稿;向国家、省、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长江云等新媒体投稿。

2、社情民意调研类。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完成各项调研课题,并向中央、省、市三级党报党刊(含电视台)投稿。向《人民信访》、《湖北信访》、《信访与民情》、市信访局工作简报等投稿;向国家、省、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长江云等新媒体投稿。

(三)指标任务。

1、信访信息宣传类。各县(市、区)信访局每月报送不少于4篇,各科室(中心)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2篇。各县(市、区)信访局每年在国家、省级发表不少于4篇,各科室(中心)每年在国家、省级发表不少于2篇;各县(市、区)信访局每月在市级发表不少于2篇,各科室(中心)每月在市级发表不少于1篇。

2、社情民意调研类。大冶市、阳新县年度提交调研文章不少于4篇,各城区年度提交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各科室(中心)年度提交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大冶市、阳新县每年在国家、省级发表不少于2篇;各城区每年在国家、省级发表不少于1篇;各科室(中心)每年在国家、省级发表不少于1篇。大冶市、阳新县每季度在市级发表不少于1篇,各城区在市级半年发表不少于1篇,各科室(中心)在市级半年发表不少于1篇。

四、工作机制

(一)督查通报制度。综合督查科做好统计工作,对发送的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稿件报送量和采用量实行每季度通报。

(二)归口管理制度。各县(市、区)信访局、各科室(中心)发送的信息、调研文章,以及发往各级媒体的稿件,必须经本单位、本科室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重要稿件需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送。

(三)资源共享制度。各县(市、区)信访局、各科室(中心)发送媒体后的信息、调研文章,要坚持文稿共享,报由综合督查科统一汇总后,同步发送其他的局各科室(中心)对外投稿。

(四)目标责任制度。把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信访局、各科室(中心)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地本单位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综合督查科负责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对应完成国家局和省局领导小组、改革办、综合指导、督查部门管理的各类媒体考核任务指标;办公室对应完成国家局、省局办公室部门管理的各类媒体考核任务指标;网络信访中心对应完成国家局、省局网络部门管理的各类媒体考核任务指标,以及市局网站信访信息宣传、社情民意调研稿件的上网和网站建设、维护更新与技术支持;办信和复查复核科对应完成国家局、省局办信和复查复核部门管理的各类媒体考核任务指标;接访科对应完成国家局、省局接访部门管理的各类媒体考核任务指标。

 

黄石市信访局

2016831